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和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于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的規定,各市(州)、梅河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我省各部隊、武警部隊軍人代表大會等選舉單位,選舉產生了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513名。
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根據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審查報告,確認513名代表的代表資格全部有效。現將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1月12日
編輯:秦楚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