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源治理作為預防性法律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深化與發展,是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的重要抓手,對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今年全國兩會,住吉全國政協委員、吉林功承律師事務所主任遲日大帶來了一份關于提升訴源綜合治理效能的提案。
“就在上個月末,備受關注的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并向社會開放。”遲日大表示,應以“人民法院案例庫”建設為有利契機,利用大數據手段精準篩選司法爭議多發領域和多發問題,梳理總結相關法律規定和裁判觀點,通過構建大數據應用增強訴源治理效能。
遲日大認為,律師隊伍是法治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此,他建議,人民法院應當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溝通協作,探索設立律師調解工作站,在立案階段引導基本事實清楚、爭議焦點明確的民商事案件交由執業律師主持訴前調解,提高律師的訴源治理參與度。
遲日大還建議,要進一步發揮“楓橋式人民法庭”在訴源治理中的基層堡壘作用,堅持能動司法理念,注重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綜合運用好司法調解、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示范性案例裁判等多種手段,依法解決好人民群眾法治領域急難愁盼問題,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
“此外,深化府院聯動機制建設,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多元化解,既能從源頭上減少訴訟案件,也能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構建訴源治理新格局。”遲日大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