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溫度,取決于“底線”的刻度。
5月12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一組組有關社會救助的數字充滿吉林溫度。
【醫療救助】
2008年統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2015年出臺吉林省醫療救助實施意見,2020年健全醫療救助托底保障機制,截至2020年底,醫療救助共資助困難群眾參保126萬人,支出基金2億元;直接救助78萬人次,支出基金3億元。
【就業救助】
近兩年來,每年幫扶4萬名左右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2019—2020年,全省累計開展失業人員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38476人次。
【住房保障】
截至目前,我省共籌集了公租房(含原廉租房)33.62萬套,到2020年底分配率96.34%,2020年度發放公租房租賃補貼10.057萬戶,約1.48億元。2021年,計劃新籌集1000套公租房,計劃對8.6萬戶家庭發放公租房租賃補貼。
【教育資助】
2020年,全省資助各級各類低收入家庭學生128萬人次,落實資助資金17.5億元。其中學前教育資助0.9萬人次,落實資助資金1224萬元;義務教育資助14.3萬人次,落實資助資金0.8億元;高中教育資助20.5萬人次,落實資助資金1.97億元;中等職業教育資助23.7萬人次,落實資助資金2.5億元;高等教育資助68.6萬人次,落實資助資金12.1億元。
【應急救助】
新冠疫情發生后,第一時間出臺應對措施,簡化救助審批程序,積極開展先行救助,累計將1.05萬符合條件困難群眾納入低保和特困供養范圍,給予4.9萬人次臨時救助。
【困難群眾救助】
5年來,吉林省累計投入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257.1億元,以城鄉低保標準為例,分別達到月人均546元和年人均4372元,比“十二五”末分別增長35.5%和60.8%,有效紓解了我省95.5萬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