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于開展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
“公積金+商貸”組合貸款業務的通知
關于開展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
“公積金+商貸”組合貸款業務的通知
長住金字〔2024〕23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職工、受委托貸款銀行:
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減輕繳存職工家庭購房貸款償還壓力,根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長春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決定開展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公積金+商貸”組合貸款業務(以下簡稱“商轉公組合貸款”)。具體通知如下:
一、商轉公組合貸款的辦理方式同商轉公貸款一致,可選擇“順位抵押轉貸”或“先還后貸”方式辦理。
二、商轉公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的申請條件、業務流程、審批要素等同商轉公貸款一致,參照存量房貸款政策執行;商業貸款部分的申請條件和審批要素等由商業銀行方確定。
三、辦理商轉公組合貸款用于抵押的房屋評估價值由公積金中心和商業銀行方按照各自的評估機制分別確定。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3日
來源: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初審:劉晗
復審:馬萍
終審: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