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件省人大代表建議,數量創(chuàng)歷史新高,質量進一步提升。省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省人大代表聚焦高質量發(fā)展這個首要任務,積極建言獻策,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履職“成績單”。
日前,省人大常委會召開代表建議交辦會,308件代表建議已全部交由各承辦部門辦理。
建議聚焦高質量發(fā)展 數量創(chuàng)歷史新高
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提出的建議廣泛吸納民意、匯集民智。
省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省人大代表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踐行和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認真依法履職,共有216名代表提出306件建議(含議案轉建議13件),通化代表團提出1件全團建議,閉會期間有1名代表提出1件建議,共308件建議,較省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增長34%,創(chuàng)歷史新高,充分體現了廣大代表參與管理地方事務的責任與擔當。
代表建議數量增加的同時,質量也穩(wěn)步提升。其中,有215件建議是代表在調研、視察、座談、走訪等基礎上形成的,占建議總數量的70%,這些建議把握問題本質,針對性強;有將近40%的建議是代表結合本職工作形成的,能夠找準問題的突破口和難點,建議的專業(yè)性、實務性都很強。
308件代表建議共分為11大類28小類,其中,關于現代化產業(yè)體系建設方面96件、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擴大消費方面73件、鄉(xiāng)村振興與糧食安全方面41件、民族團結進步方面7件,這四方面建議共217件,超過建議總數的70%。此外,還有關于文化發(fā)展、生態(tài)環(huán)保、民生保障、社會治理和民主法治等方面的建議91件。這些建議內容聚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和吉林全面振興,體現了人大代表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大局意識,對于各部門加強和改進相關工作是非常有益的參考。
“督”“辦”協同 保質保量辦好代表建議
人大代表提出建議,是參加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形式,是憲法法律賦予代表的重要職責。認真研究辦理代表建議,則是各承辦單位堅持人民至上的重要內容,也是支持代表依法履職的必然要求。
省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以來,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對代表建議進行了梳理,按照代表建議內容和有關承辦部門單位工作職能,初步確定歸口單位并相應進行了分辦。308件建議中,由黨群及其他單位承辦16件,占總數的5.19%;由省政府相關部門承辦289件,占總數的93.83%;由省法院承辦2件,由省人大法制委員會承辦1件。
如何在短時間內辦好建議,答復好代表?我省創(chuàng)新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辦法,使建議辦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
建議辦理前,聚力于提出的建議更有質量。2024年,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啟動代表議案建議預提交工作機制。今年,在省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召開前10天開通代表履職平臺,代表通過履職平臺預提交建議141件,超過建議總數40%,為下步建議分辦、交辦留有充分的時間。同時,圍繞中央、省委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部署,擬定代表建議選題參考,服務代表提出建議更加聚焦中心大局。
辦理中,“督”“辦”協同,共商共議,推動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提質增效。各承辦、督辦單位高度重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把辦好建議作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具體體現,創(chuàng)新工作舉措,提升辦理質效。省委辦公廳進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機制,確定了具體工作機構與人大聯系對接,支持并積極協調黨群部門辦理代表建議。省政府辦公廳組建代表建議分辦專班,各承辦單位嚴格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建立辦理工作分級負責制。各承辦單位把辦理代表建議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有機結合,與全面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有機結合,同推進本部門中心工作、解決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有機結合,努力將代表提出的有價值、高質量的建議轉化為深化改革、破解難題、推動發(fā)展的政策措施。
目前,按照“常委會交辦、專門委員會督辦、相關部門承辦”的工作要求,省人大常委會突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現代化產業(yè)體系建設、鄉(xiāng)村振興、民族團結進步等方面內容,確定了29件重點督辦建議,交由省人大監(jiān)察和司法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wèi)生委員會等7個專門委員會督促辦理。承擔督辦工作的專門委員會將按照省人大常委會要求,把重點督辦建議工作與立法、監(jiān)督有效銜接,跟蹤辦理進展,督促辦理落實。
2025年是“十四五”規(guī)劃收官之年、“十五五”規(guī)劃謀篇布局之年,也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會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推動代表建議“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職,為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動吉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作出更大貢獻。
來源:吉林日報·彩練新聞
作者:吉林日報記者 李娜 通訊員 姜紅
初審:劉晗
復審:馬萍
終審:張宇